紅網桂陽10月20日訊(通訊員 歐華柱)短短3天,永州新田人胡某、劉某在郴州桂陽縣城園藝路銀華大酒店和蔡倫北路蔡倫學校附近等地4次搶奪4名行路單身女子4條金項鏈,價值共計人民幣1萬餘元。桂陽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今日披露,該院對兩人已經批准逮捕。
  新田兩男子密謀到桂陽實施搶奪
  
  胡某、劉某系永州新田縣人,兩人均20出頭。胡某因犯搶奪罪於2012年9月被桂陽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劉某因吸食毒品,2014年6月被新田縣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由於開銷大經濟緊張,同村同齡的“兄弟”倆一拍即合動起了歪腦筋,經過密謀,因為兩人經常到桂陽縣城來玩,對桂陽縣城的街道比較熟悉,兩人決定到桂陽縣城專門搶奪佩戴黃金首飾的獨行女性,一人負責望風,一人負責搶奪,每人輪流來。
   3天作案4起,其中白天作案3起
  
  2014年8月11日晚上,胡某、劉某從不同地方趕到桂陽縣城會合了,住在蒙泉賓館附近的招待所,商量好第二天早上到園藝路銀華大酒店路段尋找搶奪對象。8月12日早上7時許,胡某、劉某看見一個30歲左右的婦女脖子上帶著一條黃金項鏈正從銀華大酒店往農業銀行方向走,遂決定對其下手,劉某走到農業局對面的巷子邊望風,胡某慢慢尾隨靠近那名女子,趁其不備從後面搶下該女子的脖子上的金項鏈,鏈子被搶斷一半掉在地上,胡某拿起手上半根金項鏈和劉某一起逃回招待所,用隨身攜帶的電子秤一稱有6克多重。8月12日晚上8時許,同一路段同樣方法,這次輪到胡某放風、劉某尾隨搶奪,兩人將一名女子金手鏈搶走。8月13日8時許,兩人在二市場附近尋找搶奪目標,這時胡某因下雨路滑摔了一跤,剛好看見一名脖子帶著金項鏈的女子從身旁經過,於是尾隨該名女子搶走了其脖子上的金項鏈。8月14日上午9時許,兩人在蒙泉中學對面的人行道上搶下一名婦女的黃金手鏈。
  8月14日上午,兩人將三天的“收穫”帶到嘉禾縣城的“廣東仔”李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已被桂陽縣檢察院批准逮捕)的金銀加工店,李某樂得將這四樣東西以240元每克的價格收購共計10000元,兩人各分得5000元。
  隨身攜帶管制器具引懷疑
  
  8月22日,嘗到甜頭的胡某、劉某又來到桂陽縣城踩點準備實施搶奪,執勤民警發現兩人形跡可疑,於是對他們進行盤問,發現他們身上有管制器具,遂將二人帶回公安局,並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後公安民警發現兩人跟之前接到報案的幾起金項鏈搶奪案的兩個犯罪嫌疑人相似,於是進行訊問,發現胡某、劉某正是這4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辦案檢察官提醒:佩戴貴重首飾出門的獨行女性要提高警惕,最好做到財不露白或多人同行,如果不幸遭遇犯罪,一定要及時報案,積極向司法機關提供線索。  (原標題:兩新田男子流竄桂陽 瘋狂搶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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