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屬於一起不能“私了”的事故,其處理程序除對乘客進行賠償外,更重要的是查補制度漏洞,以杜絕安全隱患。這一事件既不能以賠償收尾,相關調查更不能變成“爛尾工程”。
  本報特約評論員顧昀
  8月31日,中聯航KN5216從成都飛往北京途中,先是有乘客在機艙廁所吸煙被髮現,後在經停太原時,又有幾名乘客在舷梯口吸煙,引起部分乘客不滿,進而投訴維權。事後,中聯航對在場乘客每人賠償1800元,表示將進一步調查。
  飛機上禁止抽煙,這是安全常識,也是每趟航班起飛前必須告知乘客的安全警示之一。在這種情況下,竟然還有人躲廁所里抽煙,甚至在飛機備降加油過程中扎堆抽煙,真讓人不可思議。雖說該航班因為天氣原因,等候與飛行時間超出原計劃,但這並非可以過煙癮的理由。這些乘客的行為,已違反相關條例,應受到譴責並追究責任。
  更讓人意外的是,本該制止吸煙的該航班空乘人員,不僅沒有及時勸阻,而且採取了默認態度。乘客錄下的音頻顯示,機長表示:“既然已經安全到達了,那還說什麼呢。”此外,機場公安建議重新安檢卻遭拒絕,機長與乘客發生推搡,都表明,該航班空乘人員對這起事故處置不當,同樣有必要進行追責。
  對於這起事故,不可簡單賠償了事的理由還在於:這不僅涉及乘客切身利益,而且違反了相關規定,若不徹底追查處理,勢必影響相關法規的嚴肅性,給公眾留下惡劣印象。這屬於一起不能“私了”的事故,其處理程序除對乘客進行賠償外,更重要的是查補制度漏洞,以杜絕安全隱患。
  據報道,乘客吸煙是用火柴點燃的,乘客怎麼能夠帶火柴上機,應從安檢上找原因。眾所周知,目前機場安檢非常嚴格,帶瓶礦泉水都不讓過安檢,何況屬於危險品的火柴,其中必定存在安全漏洞。無論是何原因,若這個漏洞堵住了,後面的事情根本不會發生。
  這些乘客究竟是何方神聖,也值得追問。該航班機長對這些抽煙乘客如此“客氣”,或是對抽煙行為本身的縱容,或是因為乘客身份特殊。若是前者,顯然缺乏必要安全責任意識,後者的話,則屬於“執法枉法”,更不容輕易放過。試想,倘若有錢有勢就能享受飛機上抽煙的超級待遇,相關禁令豈不成了專門針對弱者的歧視性規定?
  因此,這一事件既不能以賠償收尾,相關調查更不能變成“爛尾工程”。敢在民航班機上抽煙的乘客固然罕見,正因如此,更有必要及時檢討制度漏洞與執行問題,這樣才不會給飛行安全帶來隱患。  (原標題:飛機上抽煙不能一賠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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