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建軍 宮緒周
  本報咸陽1月17日電(記者倪建軍 通訊員宮緒周)陝西省渭南市城鄉建設局建築業管理科原科長侯福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本報2013年11月16日曾作報道)一審有果。今天上午,陝西省咸陽市中級法院一審餐飲設備推薦公開宣判:被告人侯福才犯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11月,侯福才以他化療飲食原則人名義註冊成立了渭南市祥和建築技術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由其本人實際控制。侯福才利用職務便利,從2006年8月至2012年2月,以收取所謂“擔保費、咨詢服務費”的名義,6年間先後向46家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索取賄賂共計2191.9萬餘元。截至案發,侯福才財產共計5615.04萬餘元,扣除其收受賄賂和正常收入338.81萬元外,差額3084.32萬餘元本人不能說明來源。
  據瞭解,侯福才製冰機租賃案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接到舉報後,要求陝西省檢察院直接立案偵辦的,陝西省反腐敗協調小組將該案列為2012年重點督辦案件。2012年6月,陝西省檢察院以受賄罪決定對其逮捕。由於案發後侯福才銷毀了全部相關資料,該案歷時一年多時間最終查清。該案是陝西省目前查辦的個人職務犯罪涉案數額最大的腐敗案。  (原標題:小科長6年斂財超5200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k94zkvdn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